ETSI 303-645
ETSI EN 303 645,也称为“消费物联网网络安全:基线要求”,是由欧洲电信标准化协会(ETSI)制定的标准。
该标准包含安全软件更新、数据保护、安全通信以及尽量缩小暴露的攻击面等条款。它是应对物联网设备相关挑战与风险的广泛努力的一部分。
标准的完整版本可在 此处 找到。
术语
条款评估
下表使用 ETSI EN 303 645 的表 B.1 进行自我评估,特别关注作为物联网产品中组件的 Zephyr RTOS。
根据 ETSI 303 645,表 B.1 提供了一种机制,用于提供有关标准中各项条款实施情况的信息。Zephyr 采用了标准中使用的以下标记:
M |
该条款为强制要求 |
R |
该条款为建议 |
M C |
该条款为强制要求且有条件 |
R C |
该条款为建议且有条件 |
Y |
该条款由 Zephyr 支持 |
N |
该条款不受 Zephyr 支持 |
不适用 |
该条款不适用于 Zephyr,或属于产品制造商的责任 |
条款 |
描述 |
状态 |
支持 |
详情 |
|---|---|---|---|---|
条款 5.1-1 |
在除出厂默认状态以外的任何状态下使用密码时,所有消费类物联网设备的密码应每台设备唯一或由用户定义。 |
M C |
不适用 |
|
条款 5.1-2 |
使用预装的、每台设备唯一的密码时,应通过一种降低针对某类或某种设备自动化攻击风险的机制来生成这些密码。 |
M C |
不适用 |
|
条款 5.1-3 |
用于对设备验证用户身份的身份验证机制,应使用适合技术特性、风险和使用场景的最佳实践密码学。 |
M |
不适用 |
|
条款 5.1-4 |
在用户可以向设备进行身份验证的情况下,设备应向用户或管理员提供一种简单机制来更改所使用的身份验证值。 |
M C |
不适用 |
|
条款 5.1-5 |
当设备不是受约束设备时,其应具备一种机制,使通过网络接口对身份验证机制进行的暴力破解攻击不可行。 |
M C |
N |
TODO |
条款 5.2-1 |
制造商应公开提供漏洞披露政策。 |
M |
Y |
|
条款 5.2-2 |
应及时对已披露的漏洞采取行动。 |
R |
Y |
|
条款 5.2-3 |
制造商应在定义的支持期内持续监控、识别并修复其销售、生产、委托生产的产品以及其运营的服务中的安全漏洞。 |
R |
Y |
模块 已覆盖 |
条款 5.3-1 |
消费类物联网设备中的所有软件组件应能够安全更新。 |
R |
Y |
|
条款 5.3-2 |
当设备不是受约束设备时,其应具备用于安全安装更新的更新机制。 |
M C |
Y |
|
条款 5.3-3 |
更新应便于用户应用。 |
M C |
不适用 |
|
条款 5.3-4 |
软件更新应使用自动机制。 |
R C |
不适用 |
|
条款 5.3-5 |
设备应在初始化后以及之后定期检查是否有可用的安全更新。 |
R C |
不适用 |
|
条款 5.3-6 |
如果设备支持自动更新和/或更新通知,则这些功能应在已初始化状态下启用并可配置,以便用户能够启用、禁用或推迟安装安全更新和/或更新通知。 |
R C |
不适用 |
|
条款 5.3-7 |
设备应使用最佳实践密码学来实现安全更新机制。 |
M C |
Y |
|
条款 5.3-8 |
安全更新应及时。 |
M C |
不适用 |
|
条款 5.3-9 |
设备应验证软件更新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R C |
Y |
|
条款 5.3-10 |
当更新通过网络接口交付时,设备应通过信任关系验证每个更新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M |
不适用 |
|
条款 5.3-11 |
制造商应以用户可识别且明显的方式告知用户需要安全更新,同时提供该更新所缓解风险的信息。 |
R C |
不适用 |
|
条款 5.3-12 |
当应用软件更新会中断设备的基本功能时,设备应通知用户。 |
R C |
不适用 |
Zephyr 为其更新提供此信息。任何在产品中使用 Zephyr 的人都必须检查自己是否受到影响。 |
条款 5.3-13 |
制造商应以清晰透明、便于用户获取的方式公布定义的支持期。 |
M |
Y |
|
条款 5.3-14 |
对于无法更新软件的受约束设备,制造商应以清晰透明、便于用户获取的方式公布不提供软件更新的理由、硬件更换支持的期限和方式以及定义的支持期。 |
R C |
不适用 |
|
条款 5.3-15 |
对于无法更新软件的受约束设备,产品应可隔离,且硬件应可更换。 |
R C |
不适用 |
|
条款 5.3-16 |
消费类物联网设备的型号标识应清晰可辨,可以通过设备上的标签或物理接口实现。 |
M |
不适用 |
|
条款 5.4-1 |
设备应安全地存储持久性存储中的敏感安全参数。 |
M |
N |
Zephyr 中没有安全存储 |
条款 5.4-2 |
当设备出于安全目的使用硬编码的每台设备唯一身份标识时,其实现方式应能抵御物理、电气或软件等方式的篡改。 |
M C |
不适用 |
|
条款 5.4-3 |
不得在设备软件源代码中使用硬编码的关键安全参数。 |
M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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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5.4-4 |
设备软件中用于软件更新完整性和真实性检查,以及用于保护与关联服务通信的任何关键安全参数,应每台设备唯一,并应通过一种降低针对某类设备自动化攻击风险的机制生成。 |
M |
不适用 |
|
条款 5.5-1 |
消费类物联网设备应使用最佳实践密码学进行安全通信。 |
M |
Y |
|
条款 5.5-2 |
消费类物联网设备应使用经过审查或评估的实现来提供网络和安全功能,尤其是在密码学领域。 |
R |
Y |
|
条款 5.5-3 |
密码算法和原语应可更新。 |
R |
N |
必须更新整个镜像 |
条款 5.5-4 |
在已初始化状态下,通过网络接口访问设备功能应仅在该接口上完成身份验证后才可行。 |
R |
不适用 |
|
条款 5.5-5 |
允许通过网络接口对配置进行安全相关更改的设备功能,应仅在身份验证后可访问。例外情况是设备所依赖的网络服务协议,以及制造商无法保证设备运行所需配置的情况。 |
M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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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5.5-6 |
关键安全参数在传输过程中应加密,且加密方式应适合技术特性、风险和使用场景。 |
R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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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5.5-7 |
消费类物联网设备应保护通过可远程访问的网络接口传输的关键安全参数的机密性。 |
M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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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5.5-8 |
制造商应遵循针对设备相关关键安全参数的安全管理流程。 |
M |
不适用 |
|
条款 5.6-1 |
所有未使用的网络接口和逻辑接口应被禁用。 |
M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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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5.6-2 |
在已初始化状态下,设备的网络接口应尽量减少未经身份验证的安全相关信息泄露。 |
M |
Y |
|
条款 5.6-3 |
设备硬件不必要地将物理接口暴露于攻击。 |
R |
Y |
|
条款 5.6-4 |
在调试接口可物理访问的情况下,应在软件中禁用该接口。 |
M C |
Y |
|
条款 5.6-5 |
制造商只应启用设备预期用途或运行所使用或所需的软件服务。 |
R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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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5.6-6 |
代码应精简到服务/设备运行所需的功能。 |
R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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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5.6-7 |
软件应以最小必要权限运行,同时兼顾安全性和功能。 |
R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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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5.6-8 |
设备应包含硬件级内存访问控制机制。 |
R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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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5.6-9 |
制造商应针对设备上部署的软件遵循安全开发流程。 |
R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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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5.7-1 |
消费类物联网设备应使用安全启动机制验证其软件。 |
R |
Y |
|
条款 5.7-2 |
如果检测到软件发生未经授权的更改,设备应就此问题向用户和/或管理员发出警报,并且不应连接到执行警报功能所必需的网络之外的更广泛网络。 |
R |
N |
Zephyr 不提供运行时检测/通知。 |
条款 5.8-1 |
设备与服务(尤其是关联服务)之间传输的个人数据的机密性应使用最佳实践密码学加以保护。 |
R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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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5.8-2 |
设备与关联服务之间传输的敏感个人数据的机密性应使用适合技术特性和使用场景的密码学加以保护。 |
M |
Y |
|
条款 5.8-3 |
设备的所有外部感测能力应以清晰透明、便于用户获取的方式记录文档。 |
M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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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5.9-1 |
消费类物联网设备和服务应内置韧性,并考虑数据网络和电力中断的可能性。 |
R |
Y |
|
条款 5.9-2 |
消费类物联网设备在网络接入中断时应保持运行和本地功能,并在电力恢复后干净地恢复。 |
R |
Y |
|
条款 5.9-3 |
消费类物联网设备应以预期、可运行且稳定的状态有序连接到网络,并考虑基础设施的能力。 |
R |
Y |
|
条款 5.10-1 |
如果从消费类物联网设备和服务收集遥测数据(例如使用情况和测量数据),则应检查其中是否存在安全异常。 |
R C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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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5.11-1 |
应向用户提供相应功能,以便能够以简单的方式从设备中擦除用户数据。 |
M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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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5.11-2 |
应在设备上向消费者提供相应功能,以便能够以简单的方式从关联服务中移除个人数据。 |
R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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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5.11-3 |
应向用户提供关于如何删除其个人数据的明确说明。 |
R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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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5.11-4 |
应向用户提供明确确认,说明个人数据已从服务、设备和应用程序中删除。 |
R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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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5.12-1 |
消费类物联网的安装和维护应尽量减少用户所需做出的决定,并应遵循有关可用性的安全最佳实践。 |
R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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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5.12-2 |
制造商应向用户提供如何安全设置其设备的指导。 |
R |
不适用 |
|
条款 5.12-3 |
制造商应向用户提供如何检查其设备是否已安全设置的指导。 |
R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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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5.13-1 |
消费类物联网设备软件应验证通过用户界面输入的数据,或者通过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或在服务与设备之间的网络传输的数据。 |
M |
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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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6.1-1 |
制造商应就每台设备和服务向消费者提供清晰透明的信息,说明处理了哪些个人数据、如何使用、由谁使用以及用于何种目的。这也适用于可能涉及的第三方,包括广告商。 |
M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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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6.1-2 |
在基于消费者同意处理个人数据的情况下,应以有效方式获得该同意。 |
M C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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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6.1-3 |
同意处理其个人数据的消费者应能够随时撤回同意。 |
M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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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6.1-4 |
如果从消费类物联网设备和服务收集遥测数据,个人数据的处理应保持在预期功能所需的最低限度。 |
R C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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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 6.1-5 |
如果从消费类物联网设备和服务收集遥测数据,应向消费者提供信息,说明收集了哪些遥测数据、如何使用、由谁使用以及用于何种目的。 |
M C |
不适用 |